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根据石油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需联系一个学生党支部,参加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指导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学生党支部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和在人才培养中的教育引导作用。
第三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生党支部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开展调查了解。通过调查准确掌握学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包括党支部班子建设、党支部工作计划以及学生党员的思想状况等,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二)做好宣传工作。要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学校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所联系的学生党支部进行传达,并为学生党支部答疑解难。
(三)进行工作指导。要根据所联系学生党支部实际,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的党支部找差距、理思路、定计划,指导开展各类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党支部的活力和凝聚力。
(四)开展督导检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联系的学生党支部工作负有督导职责,要对照党支部工作目标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联系的学生党支部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第四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学生党支部:
(一)参加党支部活动。每学期参加学生党支部活动不少于一次。
(二)讲党课或做专题报告。每年为学生党支部至少讲一次党课或做一次专题报告。
(三)参加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四)开展谈心谈话。要与所联系党支部的学生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学生党员的思想动态。
(五)通过电话、微信、QQ、Email等渠道,及时与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进行联系和沟通。
第五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有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积极主动承担起联系学生党支部的工作任务,并发挥良好的作用。
第六条学院党委办公室每学期末汇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生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第七条学院党委负责并开展督导检查、经验总结等相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第八条本办法自2017年11月起试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石油工程学院党委负责解。
2019年因学院党委成立纵向党支部,因此调整学院领导联系学生党支部的具体安排如下:
院长孙宝江同志联系石工2016级第一党支部;
党委书记赵放辉同志联系油田化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副院长**春同志联系石工2016级第二党支部;
副院长苏玉亮同志联系油气藏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副院长廖华林同志联系石工2017级党支部;
副院长黄维安同志联系油田化学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党委副书记赵晓珂同志联系石工本研卓越党支部。
石油工程学院教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指导安排:
教工党支部 | 学生党支部 | |
支部名称 | 党支部书记 | 支部名称 |
机关党支部 | 王方晴 | 本研卓越党支部 |
油气井工程研究所党支部 | 史玉才 | 油气井研究生党支部群 |
油气开采工程研究所党支部 | 王卫阳 | 油气开采研究生党支部群 |
油气藏工程研究所党支部 | 王建忠 | 油气藏研究生党支部群 |
油气田化学研究所党支部 | 吕开河 | 油气田化学研究生党支部群 |
海洋油气与水合物研究所党支部 | 高永海 | 海油研究生党支部群 |
实验教学中心党支部 | 鲍丙生 | 本科生低年级党支部群 |